陈汉先生于2025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。陈汉先生专精于各类国际市场的金融法务,现时在香港、新加坡和中国担任国际仲裁员。
曾于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伦敦及香港办事处、荷兰国际集团新加坡及香港办事处、瑞士信贷香港办事处、德意志银行等担任高级法务及合规职务。陈汉先生持有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及香港律师资格,并持有英国里兹大学法学学士学位。
陈汉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:03958)独立非执行董事。